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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认定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8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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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是极其重要的,那么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认定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这里就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给大家列举相关问题并详细的介绍,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认定条件

  劳动关系认定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调解程序

  因确认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是适用该法的,所以调解可以确定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伤认定机构有权认定劳动关系吗

  工伤认定机关没有权利认定有无劳动关系,对劳动争议进行处理是仲裁部门的职权,不是工伤认定部门的职权,工伤认定机关不能越权。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能确定时,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中止认定程序,待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确定后,再启动对是否构成工伤的认定程序。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关系认定条件的相关知识,劳动关系认定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上文所列举的相关凭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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