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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之困 制度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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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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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热议武大解聘教授事件:狡兔死、走狗烹?

  新华网武汉11月19日电一个题为《武汉大学对待功勋教授果真寡情薄义》的帖子近日引发网络热议。网络声讨“解聘重病教授”是“无情无义”“不尊重知识和大师”的“缺德”之举;家属认为“提前终止合同”存在“违法”之嫌;武大则回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已经给予人道关怀”。

  事件的原貌究竟如何?社会热议背后,依然是病人的无助。人们也不禁反思:多元化引进人才之余,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是否已成为亟待破解的新课题?

  “病榻解聘”:一石激起千层浪

  网上流传的帖子称,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教授两年前患上罕见的“神经元传导障碍”。今年4月,武汉大学派员到张在元病床前,当着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张在元宣布:终止其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并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

  “病榻解聘”事件一出,不少网民指责武大“兔死狗烹”“卸磨杀驴”。网友“梦离柯”说,纵使武大有万般理由,于法可容;但对为学校作出了卓越贡献的时日不多的老教授如此绝情,于情于理不容。

  一些网友认为,武汉大学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做了一件错误的事情。作为一所百年名校,应是尊师重教的典范,“病榻解聘”之举实在有违大学的精神。剑桥大学善待霍金应是武大的一面镜子。最早披露此事的网友“戚非子”告诉记者,她是张在元的学生,几天前获悉“解聘”一事后,她认为大学应该出于人文精神,给予救助,就给朋友发邮件说了此事,后来不知怎么回事就在网上流传开来。

  在大多数网友指责武大的声浪中,也有许多网友认为武大在现行法制中处理事情,合法合理,而且已经给予了相应的人道关怀。

  19日下午,记者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张在元。他已无法动弹,不能言语,靠着呼吸机维持生命。他的夫人陈翠梅说,武大在张在元患病期间解聘他是违法的,而且聘用合同有修改的地方。

  陈翠梅的不满还包括武汉大学在聘用合同中规定社保、医保等由张在元自行解决。“虽然武大每月发给张老师的钱里包括了各种保险,但是哪有让个人去办理社保医保的?”[page]

  陈翠梅的代理人陈四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病榻解聘是武大披着合法外衣对张在元所施的暴行”。陈翠梅及陈四平表示,他们希望武大收回向张在元发出的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赔偿张在元相应损失。

  面对网络上纷至沓来的指责,武汉大学18日在官方网站上回应说,张在元属于学校外聘的非全职教师,2005年担任城市设计学院院长,任期四年,今年4月30日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因此,“解聘”一说并不成立。此外,自从张在元2006年患病以来,学校除补贴16.5万元治疗费外,还垫付了医疗费用68.6万元。

  声明中还说,张在元老师在西安治疗期间病情加重,学校派救护车、医疗组把他接回武汉治疗,教师以及学生还组成义务护理组参与照顾。

  “解聘”的是与非

  武汉大学人事部介绍,2000年以来,全国高校普遍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引进“外脑”“外专”成为各大高校提升教学水平,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手段。在这种背景下,武汉大学面向海内外为城市设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国际软件学院、HOPE护理学院等学院聘用了知名专家担任院长,实行合同管理,其中全日制聘用专家的医疗保障基本上由学校承担,而另外一些非全日制聘用专家则根据合同约定,不由学校承担医疗等社会福利,由其全职单位承担。张在元属于后一种情况。

  2005年4月25日,武汉大学发文,正式聘用张在元为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的院长,任期4年,2009年4月30日到期。鉴于张在元依然主持“喜马拉雅山空间设计”公司,经双方协商,聘用合同明确规定,张在元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120天,即非在编在岗全职教师,亦不享受校内职工住房及公费医疗等福利。同时,学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薪酬中已经包含了医疗保险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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