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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销案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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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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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实现正常化系列报道之四

  □本报记者 陈晓洁 通讯员 劳动宣

  “早知调解能解决我们和公司的纠纷,我们就不采取爬钢架的过激行为了。”今年8月25日,广州亚运城3名工人爬上10多米高钢架追讨工资。石楼镇劳动管理服务中心及时介入调解,连夜组织公司负责人、工人进行协商,并最终达成协议。这宗劳资纠纷从发生到结案仅用了半天时间,充分显现了调解销案的效率之高。

  从今年4月开始,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手段,采取先调解再立案,立案后没出具争议结果前仍进行调解。今年4至10月,全区劳动争议立案前成功调解8176件,成功率达88%;调解不成申请立案仲裁的2857件,与去年同期8454件相比下降66%,有效缓解了仲裁案件审理的压力,让区仲裁办腾出了一些时间处理历史积案。

  上下一心求突破

  面对积案未销,新案不断的形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丘育定不仅提出了“属地分案”的良策,更进一步提出了“调解销案”的良方,力争将劳动争议化解在案前,化解在源头,实现新的历史性的突破。然而,良方有了,何以“煎熬”,却成为番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队伍的新课题。

  根据“调解销案”的总要求,区仲裁办大胆尝试,提出了“先调解,再仲裁”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并及时与各镇(街)劳动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交换意见,通过研究讨论,达成共识,由每个镇(街)劳动管理服务中心选派工作人员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组,专门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的历史积案和新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尽管各镇(街)劳动管理服务中心选派的工作人员对处理劳动争议已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为确保工作实效,提高业务素质,在组建调解工作队伍后,区仲裁办及时组织全体调解人员进行岗前动员、再培训,分析番禺劳动争议高发的严峻形势,传达“先调解,再仲裁”的工作思路,讲解办案的注意事项,传授调解技巧,使这支队伍成为化解劳资纠纷的新生力量。

  为让各镇(街)调解人员尽快投入工作,发挥作用,区仲裁办从今年4月开始,逐步将劳动仲裁立案工作下移至各镇(街)劳动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一方面,实现分散立案,使申诉者不用因立案人数过份集中而排“长队”等候;另一方面,使调解人员能及时掌握辖内新发的劳资纠纷信息,及时对新发劳动争议进行跟踪协调。调解人员在接案后,首先依据法律法规分析案情,尔后协调双方坐下来对话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共识。[page]

  区仲裁办除确立了“先调解,再仲裁”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外,还建立了定期报送劳动争议调解信息的制度,确保全面掌握区内劳动争议的发生情况和处理进度。各镇(街)劳动管理服务中心调解人员每周最后一天下午,将辖区内本周发生劳动争议情况、调解情况、仲裁立案情况汇总成表报送至区仲裁办,再由区仲裁办安排专人将信息汇总呈负责人审核分析,并出简报。如发现劳动争议多发,则及时与辖区负责人沟通,并安排区仲裁办工作人员负责跟进,预防发生大范围的群体性争议;如发现调解工作难开展,则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必要时调取案件资料介入调处,促进调解。

  各显神通化矛盾

  各镇(街)劳动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着调解销案的重任,他们联系本辖区的实际,制定出特点各异的工作方案,务求最大限度地将辖区内的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

  特色之一:调解先行,以调为主。沙湾镇劳动管理服务中心始终贯彻“调解先行,以调为主”的办案方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平息事件;对普通劳资纠纷案件,进行耐心调解,决不轻易立案仲裁;对坚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的双方当事人,详细地向其讲解劳动仲裁的各个程序的办理期限及现时案件积压的情况,以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法律依据,提出能够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和解方案,努力劝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和解劳资纷争,以节省解决劳动争议的成本。今年4~10月,沙湾镇劳动管理服务中心共对辖区内695件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其中成功调解660件,成功率达95%。

  沙湾镇劳动管理服务中心调解员吴江桃在调解工作中还总结出了“倾听”、“释疑”、“沟通”六字真言。“倾听”是要耐心倾听劳资双方的陈述,充分了解掌握劳资双方的基本情况,双方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看法及诉求,这是调解工作的开始。“释疑”是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劳动法规及各种制度,深入浅出,就事论理,让群众听得清楚明白,让劳资双方知道哪些是应得的权益,哪些是法规要求的,考虑取舍。“沟通”是为争议双方搭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平台,让争议双方在平台上进行沟通谈判,维护双方的权益。有了这六字真言,吴江桃在调解工作中得心应手,屡立奇功。

  今年9月25日,沙湾镇某电子厂一名保安员被厂方解雇,保安员要求厂方支付进厂工作半年多的加班费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由于厂方在结算工资给投诉人时并未积极履行职责,导致这名保安员出现了过激的行为。吴江桃在接到该投诉后,多次找到劳资双方了解情况,制定调解方案,进行耐心的调解,最终使劳资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既维护了双方的利益,又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防止了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page]

  特色之二:化解争议,从信任开始。“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信任你,劳动争议案件能成功调解的机率就有80%了。”这是化龙镇劳动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樊仲敏常对同事说的一句话,也是他调解纠纷的经验总结。今年以来,他成功调解了众多难度大的劳资纠纷。

  今年,化龙某手袋厂员工吴某在出租屋内意外死亡,其妻子黄某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因死者家属在寻求镇劳动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调解前曾采取围堵用人单位的过激行为,以致用人单位不同意进行调解,强烈要求仲裁。面对这种情况,樊仲敏积极劝解用人单位经营者,希望他谅解死者家属的心情,并向他解释非因工死亡方面的政策,获得了用人单位的信任。另一方面,他耐心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获得他们的认可并最终说服了死者家属向用人单位表示歉意。该案在他的调解下,用人单位第二天就向死者家属作了补偿,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在日常接访工作中,常有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工伤补偿等问题前来进行咨询。这类咨询中,大多是用人单位已按法规履行了职责,但劳动者对法律法规理解存有偏差,认为用人单位并未依法进行补偿。对这类情况,如果不解释清楚劳动法律法规,就不能有效地说服劳动者,劳动者就会寻求劳动仲裁。化龙镇劳动管理服务中心利用日常的接访工作,耐心向每位前来咨询的劳动者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加深了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理解,有效防止了滥诉。

  特色之三:“快”、“柔”、“和”调解劳动争议。石楼镇劳动管理服务中心在调解工作中突出一个“快”字,掌握一个“柔”字,强调一个“和”字。“快”即对一些简单、诉求清晰的纠纷当天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保持联系,一般只要3~5天,最长不超过15天了结纠纷。“柔”即以法律法规做好宣传引导,掌握劳动者申诉要点,灵活变通,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柔性化解矛盾。“和”即按相关的政策法规,实事求是兼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以“和”为目标,要求双方让步,使矛盾缓解平息。

  2009年3月底,石楼镇某鞋业有限公司,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不足,公司对经营前景不乐观,决定于4月初结业,与员工因经济补偿问题发生争议,涉案人数近1000人,涉案金额700多万元。鉴于该企业3月初由于不良传言导致罢工和上访的事件,且企业人数较多,涉及金额较大,镇劳动管理服务中心对该企业实施24小时监控,密切注意掌握企业最新动向,并及时向镇政府、区劳监大队汇报情况。同时多次向厂方负责人解说法律法规,对员工做大量思想工作,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石楼镇副镇长孔针也多次亲自带队到企业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双方协议和解,一起大型劳资纠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page]

  对于亚运城建筑工地,由于工地内大多层层分包,用工管理混乱,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造成劳资纠纷剧增,为及时妥善处理亚运城劳资争议纠纷,石楼镇成立了亚运城劳资协调小组,专门负责建筑工地和重点工程劳资案件的调处。今年4~10月,石楼镇劳动管理服务中心共对辖内1923件劳动争议进行调解,成功1910件,仅13件转仲裁立案,调解成功率达99%。

  特色之四:置换调解书,有效定纷止争。有的劳资纠纷,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但由于这一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劳方或资方出现反悔,不承认已达成的协议。因此,面对一些复杂多变的劳资纠纷,镇(街)劳动管理服务中心倡导劳资双方置换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有效地定纷止争。

  今年9月,大石街某美食村结业清拆,147名员工担心无法领取工资和获得经济补偿,向大石街劳动管理服务中心寻求协助。街劳动管理服务中心迅速与双方沟通协调,并提出了调解建议,争议双方通过权衡利弊后达成共识,该美食村同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为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确认,并保证案件不引发群体性事件,大石街劳动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引员工和企业经营者到区仲裁办办理置换调解书手续,确保落实调解协议,终结争议。

  特色之五:不畏其难,穷追不放。有的劳资纠纷,劳资双方均请律师代理,各执一词,难于达成共识,导致反复多次调解。东涌镇劳动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陈惠珍是劳动系统资深的女同志,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作风雷厉风行,很有办法,很有魄力,是个女强人。她在处理朱某等3人诉某蓄电池有限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追讨经济赔偿和加班费共23.27万时,由于该案双方均有律师介入代理,调解难度很大,先后反复3次。第一次召集朱某等3人、企业劳资负责人调解协商不成;第二次召集双方代理律师进行调解也不成;第三次召集朱某等3人、企业董事长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讲清利弊,形成共识,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今年4~10月,该镇发生劳资纠纷744宗,成功调解727宗,成功率达97.7%,立案仲裁1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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