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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工会主席4个月就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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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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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报讯(记者 赖良青)当工会主席仅仅4个月,就被解除劳动合同!光明新区的龙钻纸品厂这一明显违反工会法的行为,日前遭到了市总工会的谴责。据了解,市总工会将为权益受到侵害的两名工会干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2007年5月21日,龙钻纸品厂员工通过民主的方式选举胡海龙为该厂兼职工会主席,杨敏江等6人为兼职工会委员,任期三年。但这两名工会干部随即遭遇工厂只签订半年合同并于4个多月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待遇”,这明显违反了工会法,因为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的非专职主席和工会委员的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至本届委员会任期届满。

  在市、区总工会的善意协调和正当交涉后,该工厂却置若罔闻,最终,这两名员工走上了长达两年的维权之路——前日,市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龙钻纸品厂非法解除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劳动合同一事并公开谴责该企业。龙钻纸品厂成为深圳首家违反工会法被公开谴责的企业。

  “龙钻纸品厂根本就是打击报复。”前日,已经找到新工作的原龙钻纸品厂工会委员杨敏江通过电话告诉记者,龙钻纸品厂工会成立和组建过程中曾引发过不少争议,该厂虽在公明街道总工会的协调下成立了工会,但工会主席一直由法人代表、厂长陈佑锋担任,也从未开展过任何维护员工权益的工作。2007年5月21日,在员工的强烈要求下,工厂重新选举产生了新的工会。员工代表胡海龙、杨敏江分别被选为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其余5名工会委员均为厂方业务、人事干部。

  为维护工会工作人员利益,市总工会为胡海龙、杨敏江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可以说,这是一场市总工会和龙钻纸品厂的官司。”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副主席王同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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