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职员工年终奖到底该不该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2 03:30
人浏览

  合肥晚报讯12月23日,本报刊登了《年前离职能要回年终奖吗?》一文,引起了很多读者的共鸣,一些读者纷纷表示,在年底收到一个“大红包”,是对自己过去一年工作的肯定,意义重大。而一些企业负责人也表示了公司在年终奖问题上的无奈与困惑。

  员工: 凭什么“人走茶就凉”

  目前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的高先生告诉记者,他之前有过两份工作,都是等到第二年4月份才辞职的。“没办法,我们单位的基本工资比较低,但是年终奖比较丰厚。我只有等拿完了年终奖才能换工作。”高先生表示,因为对年终奖的不舍,高先生曾两次与心仪的工作失之交臂。“其实年终奖应该是我们工资的一部分,离职时单位凭什么克扣我们的年终奖?”

  “一提到年终奖,我就来气。”曾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过的小刘打电话告诉记者。小刘的单位每个月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300元,留到年底当成年终奖一起发给员工。“我在工作了8个月后提出了辞职,结果年终奖一分钱都没拿到,这对我们来说非常的不公平。”

  经理:拿钱就跑让我们“不堪重负”

  对于年终奖,企业负责人持什么样的想法呢?记者随即也采访了一些公司负责人。年终奖对于他们来说,也是“让人欢喜让人忧”。

  一家汽修店的经理王先生说:“能在年底发放一笔年终奖,其实是一件开心的事情,这代表着企业在一年中获得了利润,并与所有为之付出努力的人一起享受胜利的果实。然而,年终奖毕竟和公司效益有关,公司会按照实际情况来决定发放范围、时间以及发放方式,但很多员工对此不能理解。”

  “年终奖不属于劳动报酬!”一家连锁超市的经理表示,“年终奖是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属于工资以外的,公司应该有充分的自主权利。”该经理表示,“同时,年终奖不仅仅是对员工过去一年的奖励,还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所以,那些提前离职的员工,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其年终奖。”

  专业人士:“诚信”与“宽容”同行

  合肥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林云涛告诉记者,目前,由于法律上对年终奖没有做明确规定,年终奖是否属于劳动报酬还存在争议。按照劳动法,公司发放工资时应该按月发放,并且不低于当地的最低标准。而对于年终奖,公司有着较大的自主权。

  “一般来说,年前跳槽的人比较少,大部分都等熬到年终奖后再跳槽。”林云涛说:“拿到年终奖后就走人,其实这是一种不负责的行为,对个人的长期发展反而不利。”林云涛告诉记者,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人事部门在招聘时,将会对入职员工的情况进行调查,非常注重员工的诚信度与责任心。[page]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尽量完善自己在年终奖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林云涛建议道,“发放年终奖是一个单位的企业文化所在,作为曾为公司奉献过一份力的员工,即使离职了,公司也应该持宽容的态度,一视同仁。”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