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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2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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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一案因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检察机关搜集的证据多达数百页,是郴州市新中国成立以来判处的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社会影响最广的特大职务犯罪案件,被称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

  澳门豪赌越陷越深

  2004年1月下旬,郴州市检察院接到举报称:李树彪经常到澳门赌博,而且每次下注数额较大。该院反贪局初查发现,李树彪利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位存款作质押担保,仅从一家银行就挪出资金700余万元,且资金都流向了广东的珠海深圳等地。2004年1月30日,该院决定对李树彪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次日,李树彪在广州住所被抓获,办案人员当场搜出了8枚私刻的公章和大量的贷款资料及银行票据。

  2005年8月24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树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李树彪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同年9月立案受理,并于2008年11月12日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2009年1月13日下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树彪依法宣判:李树彪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树彪曾经谈到自己花费1亿多元到澳门进行赌博的心理:“开始的时候,我曾经赢过1000多万元,以为这样能够赢钱;到后来越输越多,已经收不住手了。”

主犯李树彪获死刑

  昨天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原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的最新进展情况。郴州中院新闻发言人罗仲贵通报,李树彪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已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郴州中院于昨天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依法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主犯李树彪执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认为,李树彪利用担任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骗取由其监管的住房公积金5667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李树彪贪污事关国计民生的住房公积金,并将所贪污的5667万元中5495万元非法转至境外用于赌博,贪污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后果和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同时李树彪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由其监管的住房公积金6205.5万元,用于自己的营利活动或非法转至境外进行赌博,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李树彪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并将公款主要用于出境赌博的非法活动,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亦应依法惩处,并与所犯贪污罪并罚。[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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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现在楼价不断高涨的时候,住房公积金贷款给商业贷款利率低,是保障了人们能够买上房子,减轻房子的负担。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必须加强贷款管理,保证资金安全。非试点城市不得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任何项目贷款。必须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检查。对在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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