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各地高温津贴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2 07:05
人浏览

  [提要]本文讲的是高温津贴,各地高温津贴标准。

  天津 2010年防暑降温费(月标准)83.8元,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四个月。

  北京 2007年7月,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首个高温津贴具体标准,在京企业只要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就应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2008年5月,河南省已公布实施“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规定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为高温天气,用人单位须支付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浙江 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期间的4个月。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

  陕西 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天2元;其他工人每人每天1.2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