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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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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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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清洁生产制度
  1.清洁生产的适用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2.清洁生产的推行
  清洁生产的推行以政府为主。主要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主要包括:
  1)清洁生产规划制度。
  2)清洁生产信息制度。
  3)清洁生产技术创新、交流制度。
  4)清洁产品的环境标志制度。
  5)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限期淘汰制度。
  3.清洁生产的实施
  清洁生产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主要是通过对企业设置其在清洁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来进行。
  1)清洁生产审计制度。清洁生产审计是企业对生产全过程中每个单元操作的生产和排污情况进行定量审查。找出高消耗和排污的原因,然后提出对策,制定和实施预防方案。
  2)体系认证的制度。体系认证的制度是企业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4.清洁生产的经济刺激
  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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