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醉驾身亡 不享非因工死亡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2 19:00
人浏览
本报讯 (记者 刘艳英)曲某醉酒驾驶发生交通意外身亡,其妻认为所属单位应该给予曲某非因公死亡待遇。曲某所在公司认为曲某是醉酒导致死亡的,因此公司不应承担责任。日前,荣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曲某系违法导致死亡,不能获得非因公死亡待遇。

  今年1月,曲某发生交通意外死亡。后经相关部门鉴定,曲某系醉酒后驾驶,对该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后,曲某家人与曲某所在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曲某妻子陈某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支付曲某非因公死亡待遇18600元。

  曲某所属公司认为,曲某因醉酒导致交通事故死亡,因此公司不需承担责任。

  荣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曲某醉酒驾驶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规定,凡是参与违法犯罪而致伤亡的,均不享受非因公死亡待遇。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驳回陈某的诉求。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