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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透视】工资集体协商缘何成热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3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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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收入”、 “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 “职业病防治”……这些与工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话题是这个春天人们关注的热点。其中,牵涉到职工工资决定机制的 “工资集体协商”更是成为热点中的焦点。

  协商精髓在于改变 “单边主义”

  “工资集体协商”本身并不是个新鲜词。早在1994年,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就开始分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工作。最初选择了外资和私营企业进行试点,并于1997年颁布了 《外商投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几点意见》。1998年,全总下发了 《工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2000年,原劳动保障部颁发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标志着这项工作进入了重点实施阶段。2006年,又全面启动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但是,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推进还是从2007年开始的,这一年,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明确提出了要在全国范围内启动集体合同覆盖计划,同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的范围进行了规范。2009年7月,全总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此为契机,各地加大了工作力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国家解决企业工资分配问题的通行做法。其实,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的精髓在于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机制,让劳动者能分享到企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对企业来说,工资集体协商可以稳定劳动关系,虽然可能短期内利润会减少,但是从长期发展来看,是未雨绸缪之举。

  用工变化催化协商成热点

  那么,为什么近期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了热点中的焦点呢?

  收入分配的严重失衡是根本原因。一些普通工人 “干多挣少”的抱怨,反映出的是收入差距的拉大。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中国的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0.20激增至现在的0.48,大大超出0.4的警戒线。生产一线的产业工人付出的汗水比以往只多不少,但是工资的增速却远低于企业利润。在这种背景下,工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今年年初以来 “用工难”的出现是直接原因。以往,工资集体协商的一大障碍是企业不愿参与,但是春节后各地 “招工难”的出现使一些企业改变了想法。浙江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研究员蔡峰说: “浙江温岭所进行的工资集体协商就属于这种情况。原来温岭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直维持着低薪制。且由于工资由企业单方定价,同一行业内工人‘跳槽’频繁,企业陷入恶性竞争,部分企业一度出现严重的‘用工难’。企业主单方定价的低薪制普遍造成了‘工人不满,老板头疼,政府担忧’的局面,迫使企业开始接受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对协商的接纳程度提高与金融危机的爆发也有很大关系。在金融危机中,许多企业受到较大冲击,停产减产、降薪裁员的均不在少数。然而危机过后,企业经营状况转好,却发现招工又成了难事,这也让企业开始反思自己的管理机制。实际上,在危机来临时 “一叶障目”地去减薪、裁员不是明智的办法,通过集体协商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利益的双赢才是应对金融危机的有效方法。

  “有形之手”应更加有力

  当工人和企业都有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意愿时,这个难题距离解决就不远了,但是其中仍有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政府。当然,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从一开始就是政府主导和推动的,政府不单要扮演 “裁判员”的角色,更要伸出 “有形之手”来创造和维护适合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生长的环境。

  蔡峰认为,政府需要做的还不仅仅是参与,而且要让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尽快规范、完善,以便推广。一方面,政府是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主导者,是推行该项制度的关键,而当前,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存在地区不平衡性,一些政府重视的地区,如台州温岭,进展非常快,且成效显著,而政府不重视的地区该项制度则往往流于形式,完全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支撑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法规,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要求,法律法规的健全也需要政府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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