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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低保户再就业仍可享补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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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西城区7个街道、148个社区的低保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后,即使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可视情况继续享受低保待遇。西城区在全市率先推出了这一鼓励低保失业人员就业的新政策。

由于很多低保人员都是残疾人或重症病人,按照现有政策即使家庭中有人实现就业,如果收入不高,也很难改变家庭困难现状。如果按照“一刀切”,只要低保家庭有人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本市低保家庭标准,其他成员也将无法再享受低保待遇,这不利于改善低保家庭生活条件,也无法调动低保人员就业的积极性。

新办法将于今年1月中旬在全区7个街道、148个社区全面实施。街道社保所将与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手,为低保人员进行就业培训,为其提供岗位信息。就业岗位将以公益性岗位为主,工资收入将保证扣除“五险一金”后不低于800元。

根据新办法,低保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后,如果收入不高,无法使整个家庭摆脱困难现状,其家庭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只有当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人均月收入800元)并稳定就业一年,才不再享受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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