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江西拟废除教师“身高体重歧视” 近日即将下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3 20:11
人浏览

  《身高1.45米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追踪

  江西拟废除教师“身高体重限令”

  在本报持续关注和多方努力下,省教育厅近日将下文废除相关“歧视条款”

  本报讯 首席记者刘太金报道:个子矮的人不能当老师、当上老师也因个子矮无法晋级……2008年6月,本报独家报道《身高1.45米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一稿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本报持续关注了近两年的这一事件,日前有了最新进展。记者13日获悉,经过慎重研究,省教育厅已决定下文废除教师资格认定的“身高歧视”。

  省教育厅:将下文取消“身高体重限令”

  13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侯铁军对记者表示,经过调研,该厅近日将下文明确取消体检中的身高、体重限制。

  在该厅一份关于修改《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体检办法》)的底稿中,记者看到这样一段话:近年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不能与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衔接。根据部分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中取消身高、体重的限制……由用人学校自行确定、择优录用符合条件者。

  省政协常委:递交提案引关注

  2008年6月,已拿到了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女教师陈红(化名),到南昌市西湖区教体局申报晋级高级中学教师,却因身高1.45米未能如愿。经查询,《体检办法》第17条规定:男子身高低于160厘米、女子身高低于150厘米或者男子体重低于45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0公斤者,视为不合格。

  记者经过大量调查采访发现,“身高歧视”普遍存在。随后,本报刊发的相关稿件引起了省政协常委许小欢的高度重视,他和记者一同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并形成“建议修改《体检办法》”的提案。在2009年的江西“两会”上,许小欢委员递交了该提案。去年2月,本报继续推出《“个子矮不能当教师”规定应取消》一文,再次引发各界关注。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和师范教育处对许小欢委员的提案高度重视,多次深入一线倾听教师的心声,征求各方意见。

  “其实,在调研中,也有不少教师对废除‘身高体重限制’表示不解,省教育厅一位工作人员透露。

  “传统的教室中,象征着老师威严的讲台比学生的课桌要高大。”南昌市某小学王老师称,如果老师个子太矮,站在讲台上就只露出一个头,影响为人师表。还有家长认为,希望老师身材和体重都适中,是为了给小朋友美的引导。

  学者: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结果

  “这是媒体舆论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成功结合的一个典型例子。”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高等院校创业教育中心老师陈文华称,这不仅使政协的职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也使媒体的舆论监督更加有效、持久,它对进一步发挥双方的监督职能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都有积极作用。(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