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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毕业生农村从教就退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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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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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愿意到广东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并被录用的广东高校毕业生,上岗后可退还学费,按每年6000元标准逐年退还,服务期5年。上岗退费学生每年计划名额为10000名,其中专科生6000名,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毕业生4000名。

  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为:从2008年起,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上岗退费的标准按每人每年6000元计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上岗退费以4年为限,从上岗满1年后逐年退费,连续退费4年;大专学历高校毕业生上岗退费以3年为限,从上岗满1年后逐年退费,连续退费3年。上岗退费每年的计划名额为10000名,其中专科600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位)4000名。上岗退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统一安排。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到广东农村民办中小学任教同样可以享受退费,而参加“三支一扶”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自期满之日起1年内被录用为上岗退费政策规定的农村公办正式在编教师,或农村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均可申请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阅读延伸: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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