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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6员工讨薪被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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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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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运保部中控室6名员工在向单位讨要加班费不久,3月28日收到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他们对此遭遇感到不公平。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人事处长表示,此事起因并不仅是员工讨要加班费,还有其他很多事情,对方如有疑义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一直是6人干8人的活”

王先生介绍,他从2004年开始在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中控室一直工作到现在,因为人手数量不够,他们6名员工一直干着8个人的活,期间经常加班,甚至有时会连续72小时工作,但单位从来没有发过加班费。

王先生说,每人每年的加班时间算下来都有2个月左右,按照他每月1500元薪水计算,从2004年到现在,单位已经欠他1万余元的加班费。

“提交补加班费申请”

另一名员工介绍,今年2月底,他们上交了一份有6名中控室员工签名的申请报告,提出补齐人员数量,还希望单位能够按照相关劳动法规,支付他们相应超时劳动的报酬。

该员工表示报告上交后单位一直未给回复,直到3月下旬单位召集他们开会,要求他们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新合同中每个员工的薪资由原来的1500元调整为1800元,同时还加注了“上述薪资包含超时工作的加班费”的条款。

“如果我们答应改签,那以前的加班费就彻底没了,”员工王先生表示,他们6人均未答应重新签合同。

王先生等员工表示,他们拒绝重签合同没几天,3月28日收到单位提前与他们6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通知上表示“由于各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决定于5月1日提前解除与他们的劳动合同。

“我们觉得不公平,”王先生等员工表示,他们并计划今天到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阅读延伸: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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