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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总工会出面为被解雇哺乳期女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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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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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发生在韩资企业希杰(郑州)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杰公司)的解雇哺乳期女工事件,时隔一年多后,终于有了转机。8月17日,郑州市总工会对该事件作出回应:已经依法介入帮助女工谢玲维权,并致函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市中院督促高新区法院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日,郑州市高新区管委会也作出回应。

  2010年8月27日,有报以《孩子还在吃奶,妈妈没了工作》为题,披露了希杰公司解雇哺乳期女工事件。

  2010年8月13日,被解雇女工谢玲向郑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诉,8月17日,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此案。但直到今年3月30日,仲裁委才做出郑开劳仲裁(2010)第65号仲裁裁决书。谢玲说,她在4月底才被通知到仲裁委取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书以较大篇幅对希杰公司提出的谢玲违纪行为进行了认定,但对谢玲处于哺乳期这一事实只字未提。仲裁裁决书认定,希杰公司做出的违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对谢玲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

  2011年8月7日,中原论坛《绿城快递》再度出现有关谢玲被希杰公司违法解雇,并阻挠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帖子,引来网民围观和跟帖,关注谢玲事件并进行声援。更有网友把本报去年8月27日的相关报道发到该论坛,并呼吁郑州市总工会给予关注。

  8月17日,郑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就网友反映的情况作出回应,称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已起诉,在法院判决前,当事人谢玲与希杰公司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是否已解除劳动合同尚无结论,目前无法确定当事人谢玲是否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也无法确定希杰公司是否存在阻挠其领取失业金行为。

  同日,郑州市总工会亦在该论坛作出回应:立即安排权益维护部、女职工部与高新区工会共同调查此案,并抽出专人对当事人一方和希杰公司进行了解,并与职工本人和家属多次沟通,就诉讼过程中如何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法律帮助。

  郑州市总工会回应说,鉴于案件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且当事女职工被解雇时尚在哺乳期内,郑州市总工会已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信函,建议市中院督促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郑州市总工会将继续关注此案,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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