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作期间被害 单位赔偿40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5 08:59
人浏览

  赵红(化名)与王国磊是同事,两人在工作中相识成为恋人,今年7月,赵红因与王国磊发生争执被害。王被刑拘后,赵红父母向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索赔4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在昌平法院调解下,赵红父母获赔40万元。

  赵红现年20岁,是一家劳务公司员工,今年初被派遣至一家会议中心工作,不久与同事王国磊谈起恋爱。今年7月25日凌晨,赵红和王国磊发生争执,被对方杀害。

  赵红的父母起诉说,王国磊现已被警方刑拘,他们认为赵红是被劳务公司派遣到会议中心的,在工作期间遭遇杀害,两家用人单位应承担责任,向两家用人单位索赔精神抚慰金等40万元。

  昌平法院法官接到诉状后,随即跟双方核实赵红在工作期间遇害的具体情况,了解到王国磊家庭贫寒赔付能力有限,赵红家里经济确实困窘,便召集劳务公司和会议中心座谈,希望二者能积极赔偿并协助料理后事。

  记者昨天获悉,赵红父母已和劳务公司、会议中心达成诉前调解协议,两家单位同意赔偿赵家40万元,并协助料理赵红的后事。

延伸阅读: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医疗保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