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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5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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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8日下午,随着西安地区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养老保险待遇工作动员会的召开,全省建筑行业大规模实施保障和促进落实农民工养老保险待遇工作拉开帷幕。

  近几年,我省建筑行业劳保统筹机构一直密切关注着全省建筑行业农民工养老保障问题,西安是我省城乡建设中心,全省建筑行业半数以上农民工分布在西安地区,但目前只有少数建筑企业的农民工技术和管理骨干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得到落实,大部分农民工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今年4月份以来,西安市建筑业劳保基金管理中心按照全省保障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求,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了以“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障统筹制度”为主题的调查摸底,制定了西安地区建筑业农民工养老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确定了管理对象、工作职责和任务,以及操作规程和奖惩办法,并对施工企业提出要求:凡与建筑施工企业形成长期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为其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对合同期在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一律实行实名制管理,以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对合同期限不足6个月的,随工资发放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不得低于新农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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