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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中院深夜出击拘留一“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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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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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重庆10月18日电 昨晚,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北碚,成功拘留一名长期“躲猫猫”的“老赖”成某。

  几年前,成某以自营企业的机器设备为抵押,向某信用社借款700余万元,一直未偿还。2006年,债权人向重庆一中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成某的工厂进行了查封。但是在法院强制查封其工厂后,成某竟然私自将作为抵押物的机器设备转卖、破坏,给债权人造成巨大损失。

  成某自欠下巨额债务以来,行踪诡秘。在重庆市针对老赖的“限高令”下达后,多次有人目击和证实成某有乘坐飞机、驾驶汽车、入住星级宾馆等高消费行为,但成某每每能够在干警到来前一刻逃脱。

  昨晚7点,重庆一中院通过调查发现成某携一女子在北碚区天生桥一宾馆内开房。这一情报立即被转送到法院执行局局长卢伟手中,卢伟当机立断,决定亲自带队前往。

  为防打草惊蛇,干警们行事十分小心。乘警车的干警将警车停在附近一处隐蔽的货场,分头步行在宾馆周围布控。4名身着便衣的干警乘一辆地方牌照的轿车,以“成总朋友”的身份向宾馆前台确认了成某确在宾馆内。干警们随即亮明身份,控制住各个出口,在宾馆服务员的带领下包围了成某所在的房间。

  晚上10点整,随着服务员叫开房门,埋伏在门两边的法警一拥而入,将成某及另一名女子当场控制。

  当晚,执行局法官对成某进行了突审。在成某的随身物品中,光汽车钥匙就有两把,包括成某在现场所驾驶的一辆蒙迪欧轿车。此外,还有两部手机、多张银行卡、数千元现金、面值近2000元的温泉会所年卡以及大量消费发票。

  执行法官当场向成某宣布,因私自转卖、破坏由其保管的被查封财产,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杨青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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