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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汶上县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5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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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打工签不了劳动合同,干了活拿不到工资又难以维权,这是困扰很多打工者最大的一个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汶上县创新机制,最近开始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该县实施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就是把用人单位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收入分配情况以及参加保险的情况逐一备案。实施备案后,用工单位要按规定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用工情况,县人社部门进行信息录入,并对其实施动态监管,进而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以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摸清企业个数和职工人数,杜绝一部分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明确工资收入、不执行工时制度、不缴纳社会保险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为实现监管,该县还在乡镇、社区增设一名劳动用工备案的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所有中小企业的劳动用工备案。对所有备案企业定期监察,对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处理,并会跟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实现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管。预计到2012年年底,全县所有劳动用工单位将实现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张洪磊 尹承法)

  阅读延伸: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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