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民企“调解室” 职工零投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5 23:12
人浏览

  11月10日,记者在蒲江县采访时得知,该县首家外来民营企业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有个“调解室”,该室成立的初衷是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然而,调解室建立一年多来,竟然没有职工来投诉,没有调解过一件纠纷。

  走进公司,崭新的厂房,花园式的厂区,宏伟的办公室楼,让人耳目一新。记者来到一楼一间20多平米的屋子,门框的牌子上印着三个字:调解室。“一个民营企业,竟然还有调解室,令人感叹!”记者心里想。

  看到记者的惊讶,公司工会主席都君妮开始谈起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构建和谐企业的相关情况,如数家珍:几年前,公司看好四川的酒业发展,来到蒲江县发展,专产瓶盖,当初员工人数几十人,而今扩建了新厂区,员工人数达到489人。“考虑到公司的生产安全、劳资纠纷、消防保卫等方面问题会越来越多,若得不到提前妥善处理,轻则影响企业运转,重则影响企业的稳定和发展。”都君妮说,于是2010年3月,在蒲江县总工会的指导下,公司工会成立了这个调解室,负责调解矛盾,化解纠纷。

  都君妮指着墙上挂的调解室公示栏高兴地说,调解室有3个调解员,明确规定了调解流程及调解职责。“我们配齐了调解室的电脑、办公桌、书柜、椅子、沙发、茶几,还购买了一台饮水机,调解室虽小,但五脏俱全。”“还在调解室外,设立了职工意见箱,如职工有什么劳资问题、合理化建议、家中困难的,直接放入其中,工会工作人员会定期查看,具体研究处理。仅今年上半年,职工提出的“车间装空调、上调夜班工资”等7项合理化建议就都得到了采纳。每年公司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帮助企业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

  “一年多来,你们调解了多少起纠纷呢?”记者问。“一件都没有!”都君妮肯定回答。正当记者感到奇怪时,她拿出一份今年公司工作简报解释:几年来,公司依法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为职工购买了五大保险,参保率达100%,员工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履行情况满意率达100%。“职工工资连年上涨,去年上调两次工资,今年4月公司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再次上涨12%,并对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年休假等得到协商解决,开展集体协商、工资谈判、提高了职工民主管理的参与度,职工与企业间形成了良好的诚信友爱氛围。”都君妮说,“目前公司筹款240万元,正为职工建宿舍楼,还准备每个楼层购买一台洗衣机,方便职工生活。”

  说到此时,几名刚刚体检完的职工向她报告职工体检情况:“都主席,我们身体都好,没有问题。”听到此话,都君妮脸上露出了烂灿的笑容。

  “截至目前,公司已成为中国首家生产酒瓶盖的上市企业,年均产值过亿,这些成绩离不开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及工资集体协商等的有效开展。”都君妮说,在全面推进构建和谐企业工作后,公司实现了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劳资纠纷案件、无职工投诉上访、无职工违法犯罪,“我们这个调解室,至今都没有调解一件案件,不是我们不调处,而是公司上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兴旺发达。”

  阅读延伸: 劳动法全文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