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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促发拖欠工资 助农民工返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6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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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岁末农民工返乡期临近,部分高速公路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未解决,要求落实拖欠保障金制度。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或遭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

  据了解,今年以来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筹融资压力增大,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出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当前又逢年末岁尾农民工将返乡过年的高峰期,资金矛盾更加突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成为当务之急。

  河南省建设厅督促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拖欠保障金制度,要求从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提取20%存入指定账户,作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款专用。

  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一经查实,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农民工工资公示情况和支付凭证,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先行垫付,不足部分在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款或劳务队伍的总劳务款中予以扣除。

  此外,为加大监督力度,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处理,或直接列入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

  阅读延伸:工资福利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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