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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曾建言修改“女工劳保规定”建议明确产假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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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6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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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 记者了解到,我市总工会、妇联等部门曾组织专题调研,并向相关部门建言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前不久,市总工会在女职工较集中的纺织服装、鞋帽、餐饮等行业和领域,进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在中国妇女网站上公开发表,并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提出五条修改建议,其中明确女职工劳动禁忌标准的建议,与此次“意见稿”不谋而合。

  针对女工权益维护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我市还提出了“生育后的工作岗位调整”、“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妇检内容经费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等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

  由于近年来工资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基本工资”的概念与构成相差甚大,导致很多单位在执行时千差万别,我市建议要充分考虑目前多样化的工资分配制度,对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最好要有具体的计算标准。同时呼吁协商确定女职工生育后的工作岗位,减少矛盾。

  在明确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方面,我市建议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女职工的要求,尽量逐步完善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

  从网友的留言看,认为“扬州修改意见”很温馨,具有广泛性、前瞻性。(胡俭 李琳)

  阅读延伸: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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