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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欠薪别想承揽政府工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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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扬州市出台国有投资工程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首次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从年度承包商名录中清出,两年内不得承包政府工程项目。

  管理办法还规定,对在申请时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因行贿、串通投标、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因市场信用较差、按照《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在申报前两年内被评为“黄牌”、“红牌”的;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工程建设责任事故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拒绝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的,都将其从年度承包商名录中清出,两年内不予受理其重新加入承包商名录的申请。

延伸阅读: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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