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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标准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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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6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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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公布了“关于调整2013年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今年,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491300元,与2012年补助金相比,增加了55100元。

  辽宁省人社厅表示,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此2013年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491300元。

  自《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施行起,10年来工伤保险我省实现了覆盖面从窄到宽,基金规模从小到大,待遇水平从低到高,管理服务能力从弱到强的可喜转变。

  据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2年,沈阳市工伤保险参保户数达到12.8万户,参保人数172.8万人,享受待遇人数40456人,分别比2003年增长了10.4万户、100万人和37603人,切实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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