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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8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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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时间为2年,也就是说对于劳动仲裁调解书生效之后,2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时效是多久详细内容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时效是多久

  1、劳动争议发生后,调解是有效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认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在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4、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时间为2年,也就是说,在调解书生效之后,2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二、劳动仲裁流程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时效是多久的相关内容。调解书的时效规定就是允许当事人在收到调解书后再两年内若不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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