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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劳动保护:31.4℃就算是“高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1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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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加拿大针对“高温天气”的界定和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保护措施。在加拿大,31.4℃就算是“高温”了。

  加拿大:31.4℃以上为“高温”

  离开美国,我们去它的邻国加拿大。在加拿大,31.4℃就算是“高温”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加拿大职业安全保健管理局度劳动环境的温度测试,是暂时没有具体的温度标准的,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测试温度对人体的影响因素居多,其中包括热度和湿度的综合效果,政府一般对公司的要求是凡涉及到高温工作环境的工种,一定要对工人进行高温安全教育,对工人的身体条件、年龄状况等进行分析,按照情况分配工作。

  同时要求工人应该能够辨认出中暑或用因温度引发身体不适的征兆,特别是对工种需要工人穿防护性不透气的工作服,工作环境的温度超过21,度而且体力耗费量为每小时500卡的环境,公司对每个人工作的身体的状况就是要保持高度的关注了,检查人员对工人工作前要量体温心跳和体重这个数据同工作之后进行对比,如果工作之后工人心跳超过110,体重减轻超过总体重的1.5,工人下次的工时就必须缩短1/3,同时被要求适量增加饮水。

  延伸阅读:

  高温工作者应该如何维权

  加强自我维权意识和部门监督两者缺一不可。

  首先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劳动者本人应该有一种自我维权的意识,劳动场地、温度确实达到40度,他本人就有权利暂时停止劳动生产;其次当地的劳动安全生产安全这个监督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对这样的现象进行有效的监督,如果职工的这种要求遭到企业的拒绝的话,那么他可以提请劳动仲裁机构去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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