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女职工提出休产假 企业竟收女工保证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7 00:45
人浏览
女职工提出休产假单位竟然要求缴纳2000元的保证金,否则扣发一个月的工资。经过山东济宁市劳动部门调解,单位允许女工休假,并撤回了要求李某缴纳保证金的决定。

李某于2004年通过招聘进入某纺织企业做了一名车间工人,经过3年的工作,李某熟练掌握了岗位技术。但是,李某在今年5月份怀孕了,在医院检查后,医生建议其身体不易长久在车间工作,应该回家休息。于是,李某前段时间向单位提出了休产假的申请,但是,令李某意想不到的是,因为李某是单位的熟练工人,单位领导害怕李某以此机会跳槽到别的单位,要求李某交上2000元的保证金,保证其产假结束后回到原工作岗位。否则,单位扣发李某当月的工资。

带着疑问,李某来到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公室咨询相关问题。23日上午,在劳动部门的调解下,纺织企业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李某作出了产假后立即回原岗位上班的保证。

齐鲁晚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