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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省直驻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适当补贴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9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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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省直驻郑机关、事业单位2000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二)补贴标准

适当补贴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经费来源

省直驻郑机关、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提高适当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安排。差供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单位自筹解决。

(四)执行时间

提高适当补贴标准,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详见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省直驻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适当补贴标准问题的通知》(2000年12月21日豫人薪[20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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