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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的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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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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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上海法律网劳动律师认为,劳动者有权依据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阅读延伸:工资福利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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