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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年假的计算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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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年轻人都比较心浮气躁,对于公司的要求也比较高,如果有一点不满意就想要辞职,所以现在有很多人都频繁的跳槽,每个公司都有年假的规定,如果在离职之前并没有将自己的年假休完,肯定会觉得非常的浪费,那么离职时年假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年假与工龄的关系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带薪年休假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其中《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离职时年假的计算方法

  1、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3、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4、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必须执行的,你至少可以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休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在支付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的问题上应注意两点

  1、并非用人单位只要按规定支付三倍工资,就能“买断”职工的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2、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月工资,与计算经济补偿、“代通知金”和加班费的月工资略有区别。

  (1)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2)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计算“代通知金”的月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4)计算加班费的月工资,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综上所述,年假日期的长短与工龄有关,劳动者只要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就可以休年假,并且工作的时间越长年假也就越久,如果员工在离职时并没有休满年假,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对其进行资金补偿。以上就是“离职时年假的计算方法”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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