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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元旦高速公路要不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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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1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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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国庆假期收假正式上班的第三天了,到此2019年的所有法定节假日都全部休完了,但还是有较多人渴望着放假休息的,因此距离我们身边最近的法定节假日就是2020年的元旦假日了,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2020年元旦高速公路要不要收费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2020年元旦高速公路要不要收费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相关文件,只有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这四个节日,高速公路对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所以,正常情况2020年元旦高速公路要收费,所以,大家一定要做好过收费站交钱的准备。

  二、哪些情况需要支付加班费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单位安排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如何维权

  在公司安排加班后没有支付加班费或者没按标准支付足额的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依法进行维权: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进行查处和责令期限内支付加班费;

  2、通过上述方法不能维权或者因加班费事宜协商无果发生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在通过上述方法维权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考勤表、工资条、安排加班的聊天记录、录音等,同时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可以通过上述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且在建立劳动关系至今没到12个月,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还能追诉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依法须支付的双倍工资。

  并且,在劳动者提供加班后用人单位却不支付加班费或逾期支付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付赔偿金。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加班劳动者拒绝、或因劳动者同意加班,但用人单位不愿支付相应加班费导致劳动者拒绝为由,从而辞退劳动者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照应支付的相应经济补偿金二倍的金额,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对于节假日高速公路是否免费的问题上,国家对于高速公路的免费也是在特定的几个假日,并不是所以节假日都免费的,好了以上就是2020年元旦高速公路要不要收费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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