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地方扩大就业的对策思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9 19:25
人浏览

湖南安仁县委书记 唐武生

“十五”计划指出:扩大就业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地方政府,如何在区域经济范围内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扩大就业,解决就业压力,已成为迫切需要的课题。

扩大就业,地方政府除了在促进择业观念转变、确保经济增长速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作出努力外,还应在以下六个方面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1、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据全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发布的59个城市2001年第一季度职业供求信息及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看,第一、第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依次为1.3%、25.7%和73%。这反映了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正在成为目前这些城市劳动力市场中吸纳劳动力的主要渠道,也表明,我国劳动就业结构已进入由第一、二产业加速向第三产业转变的历史阶段。特别是加入WTO后,给第三产业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地方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提升第三产业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使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大大提升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同时,加入WTO后,将取消出口配额限制,劳动密集型产业将受惠最大,从而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必须大力发展扶持纺织、建筑、建材、化工和基础设施等我国具有相对优势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

2、全力发展社区服务业。社区服务领域蕴含的岗位多,就业门槛低,就业空间巨大。但也必须看到,近年来社区服务业发展一直不快,这其中固然有就业观念、消费环境的影响,政策扶持不够也是一个主要原因。例如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社会保障没有及时跟上,缺少正规的中介组织等。这就要求各地方级政府要把发展社区服务业纳入本地区经济与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管理体系,积极推进社区就业的全面发展。要注意实施分层管理,成立专门社区就业管理机构,把就业服务机构向社区延伸,构建社区就业网络。通过制定政策、组织培训、完善信息网络予以指导和扶持,从而创造适合社区就业的良好外部环境。要加强对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的培训工作,鼓励大学毕业生创办各类社会服务业,提升社区服务业的发展能力,培养高素质的社区服务创业主体。

3、积极发展集体、个体和私营等多种经济,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它对于扩大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三资企业、兴办第三产业,广开就业渠道。有关资料表明,到1994年国有部门净就业增长已经为零。而非公有制经济实际上成为我国就业的一个主要增长点。据统计,1996年我国非公有制单位单位从业人数达7149万人,比1991年增加4441人,平均增长21.4%,大大快于全国从业人员平均增长1.2%的速度。因此,地方政府一方面要鼓励企业充分挖掘潜力,尽量提供一些非全日制、临时工、计时、弹性工等类型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个体私营和第三产业就业中的重要作用。要通过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采取放开生产经营,运用政策扶持,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开展多种服务等措施,使之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

4、多渠道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1)要形成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的就业机制。各地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地向城市和发达地区流动。要培育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规范劳动中介组织,改革现行户籍、就业体制,促进和保障全国范围内人口流动的有序性、合理性。特别是发达地区要逐步减少对外来务工者的限制,逐步扩大其从业领域,实现农村劳动力与扩大其从业领域,实现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本地劳动力与外来劳动力之间基本合理、公平竞争就业岗位。这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移向外地的“离土又离乡”的就业模式。另一方面又要高度重视外出打工人员“返乡创业”。90年代中期一部分较早早外出打工并获得一定成功的农民,回到家乡,开始办厂、开店。他们的创业行为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开辟了渠道,因此,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制定优惠政策,为“返乡创业”的人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有条件的外出民工回乡创业。这是地方扩大就业的有效途径。(2)发展小城镇扩大就业。我国小城镇点多面广,只要每个城镇增加就业5000人,就可以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因此,大力发展小城镇是扩大就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最佳出路。发展小城镇首先要采取非均衡发展战略,作好小城镇发展的区域规划。重点建设县城和区域性骨干中心镇。县城一般是县域范围内的经济文化中心,是农村城市化最具潜力的区位,区域性骨干性中心镇作为县域内的经济中心,其辐射面一般达几个乡镇,建好中心镇,本身也有助于在县域范围形成“县城——区域性中心镇——一般建制镇——集镇”多层次的小城镇网络,缩短小城镇与大中城市的“势差”,解决农村与大中城市在就业机会、生活条件和经济收入等方面存在的悬殊差距,使小城镇成为聚集农村人口的“磁力中心”。其次要消除农民进城的体制性障碍。人口要素的聚集是满足城镇发展规模的重要条件。如果农村劳动力不能向小城镇自由迁移,那么城镇发展的规模就会受到严重的限制。目前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人口向城镇聚集的主要制度性障碍,仍然是户籍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地方政府要通过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促进小城镇的健康发展。加快家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最近,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对小城镇户口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有利于引导农村人口向小城镇有序转移,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影响非常深远。各地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并与小城镇其他各项改革相衔接,使小城镇人口增长与经济和基础设施,就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相协调,防止不切实际地“一哄而上”。再次要在培植小城镇的经济支柱和产业支柱上下功夫。小城镇只有根据自身的特点形成产业,不断扩大经济活动规模,才能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充足的就业空间,为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安居乐业提供基本的保障。从这种意义上说,小城镇的兴衰取决于经济发展的规模和水平,取决于产业配置的实际成效。实践证明,凡是小城镇建设搞得好的地方,大体上都有一个主导产业作为支撑;否则,小城镇的发展就会失去活力和张力。因此,发展小城镇必须高度 重视主导产业和主体财源,充分发挥本地的优势,建立促进小城镇发展的特色产业。总之,要以产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用产业优势支撑小城镇的发展。

5、扩大境外就业渠道,开发劳务输出。随着经济、科技全求化趋势日益加强,国际市场对我国就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必须以积极姿态全方位参与国际分工,增加我国在国际市场直接和间接就业的份额。在政策上,政府要放开国门,放宽政策,发展劳务输出和中介组织,鼓励我国公民多渠道、多形式到国外“打工”,准许国外有组织来我国招工,扩大我国国际劳务市场的参与率。当前,境外就业的主要渠道有:一是官方渠道。通过政府部门,联系国外雇主,签订劳动力贸易协定。二是民间渠道。通过民间公共关系沟通劳务贸易信息,由政府部门批准。三是海外华人渠道。利用海外华人牵线搭桥办理。四是特区渠道。通过我国特区进行对外劳务输出。五是三资企业渠道。与外方经理或代表联系,向他们的境外公司提供劳力。六是开放口岸渠道。通过我国边境地区设立的开放口岸同邻近国家建立劳务贸易关系。

6、搞好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教育培训,有利延缓就业年龄,减轻劳动力总供给压力,调节劳动力供需结构矛盾,还可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因此,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对劳动岗位的适应能力。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只有培训合格才可以上岗就业,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要改善现有的培训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积极探索职能培训的新路子。当前,特别要注意应用远程技术手段来扩展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