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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实现竞争再就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9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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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都不可能是固定的,企业要根据情况的变化调整人员的数量和结构,职工就难免失业。就业——失业——再就业是部分职工,乃至大部分职工的就业方式,同时,在社会上存在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员,对提高劳动者素质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劳动力一直供大于求。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就业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采用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城镇劳动力计划安置的办法,就业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农村劳动力大量富余和城镇企业中人浮于事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在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后,国家对劳动用工政策也作了相应调整,即为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用工,劳动者自主择业,并允许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流动,职工失业也由隐性转向了显性。

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难免有职工失业,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下岗失业的职工会更多一些,这并不奇怪,问题是失业以后怎样实现再就业,这是需要认真探索和解决的课题。笔者以为,一方面需要党和政府的重视,社会各界的关心,这在建立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更为重要;另一方面,也需要失业下岗职工自身的努力,使内因和外因相结合。那么,努力的方向又在哪里呢?

一、要转变就业观念

所谓就业观念,是指对就业的认识和态度,即怎样才算就业,就什么样的业,怎样去就业等等。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传统就业观念,具有以下特征:

1.只有经国家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或全民、集体企业工作的,才算就业,而到街道、乡镇、个私企业工作或自谋职业,都不算就业(客观上不能算工龄,也没有退休保障。)

2.必须要有好的单位才去就业。所谓好的单位,是指“上班路途近点,工作环境优点,劳动强度低点,工资待遇高点”,否则,宁可等着没事做,也不愿“屈从”(客观上一次分配定终身,难以调动)。

3.只要是城镇居民,就业是由国家安排、政府负责的,不管个人能力怎样,都可坐等就业(客观上国家对劳动力统包统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劳动制度进行了许多改革,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具有用工、分配等自主权,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用工实行双向选择,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就业具有竞争性。同时,国家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动者在不同经济形式的企业就业和流动创造了条件,那种以“依赖”、“等待”为核心的旧的就业观已不适应变化了新的情况,并阻碍着广大劳动者的就业,必须尽快转变。

那么,应该树立什么样的就业观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就业观应具有以下内容:

1.劳动者只要从事较稳定的社会劳动,并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就是就业,即到全民集体企业工作是就业,到三资、个私企业工作和自谋职业也是就业。

2.就业不再由国家直接安排,而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劳动者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实行竞争就业,凭能力和贡献获取应有的报酬,享受相应的待遇。

3.挑选企业和岗位,必须根据劳动者自身条件和市场用工需求情况量力而行,任何过高的要求都会丧失就业机会。

4.不管到何种经济形式的企业就业,只要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就都有实际意义的工龄,都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二、要提高就业能力

市场经济的最大特征是竞争,企业要在竞争中取胜,不仅要有好的设备、好的管理、好的产品,更要有一支好的职工队伍,我国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但在质量和结构方面却不能满足需求。

所谓提高就业能力,是指下岗失业职工通过培训,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或基本适应企业需要,为竞争(推荐)就业打好基础,或提高自谋职业的能力,实现创业性就业。

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有许多下岗失业职工,对自己下岗失业还有一些“想法”和“情绪”,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总以为下岗失业是国家经济形势不好和政策调整的原因,轮到自己是“运气”不好或“关系”不好,只要有“门路”,不培训也照样再就业,对通过再就业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实现竞争再就业的认识与信心不足,消极等待、观望现象较为普遍。尽管许多地方相继推出了为下岗失业职工实行优惠免费培训的有力举措,但参加的的人数十分有限,这对实现再就业是十分不利的,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下岗失业职工逐步认识到:

1.当前职工下岗失业的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与下岗失业职工自身的素质也有一定的联系,如文化较低,知识较少,技术单一等等,这些弊端在计划经济吃“大锅饭”时尚问题不大,但在技术进步,考核严格,产品质量要求高,更新换代快的现代企业中却很难适应。

2.我国虽然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劳动力总量供在于求,但就业的道路还是十分广泛的,如有许多企业,一方面一般的职工富余要下岗,另一方面技术人才缺乏要补充,即有的人无岗可上,有的岗无人会上,结构性余缺的矛盾比较突出;也还有不少企业,由于条件相对较差或工种相对较苦,因而在城镇招工经常不足,只好招农民工或“外来工”补缺,这种情况在全国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另外,个私企业、社区服务业等可开发的从业岗位也不在少数。

3.下岗失业职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对国家有过很多贡献,国家和社会都要对他们关心和帮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但是,也需要下岗失业职工的自身努力。这种努力,一方面要认清形势,较变观念,一方面要积极参加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敢于竞争就业,同社会待业青年竞争,同农民工竞争,同外来工竞争,尽快实现再就业。

4.下岗失业是痛苦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又是不可避免的,尤其在当前,通过职工下岗——培训——再就业这种积极的循环,不但有利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顺利转轨,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使生产与消费相适应,有利于人员合理流动,使劳动者与劳动对象更有效的结合,还有利于提高整个职工队伍的素质,促进经济更健康地发展。

(职业技校培训,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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