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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管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1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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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是指持有中国护照定居国外,取得前往国定居许可证的人员依法受聘于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并获取劳动报酬或者由境外单位派遣到本市用人单位任职的行为。

(一) 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管理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对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的管理。凡本市用人单位聘雇或接受境外单位派谴定居国外人员任职,均应向市劳动保障局申办核准手续,但国家或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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