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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河北省大城县开展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的情况(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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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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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和廊坊市劳动人事局的支持、帮助下,我们从18年7月在全县全民、集体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开展了在职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到今年7月,参加统筹的单位有121个,职工8378人,共收缴大病统筹基金396859元,两年来发生大病的有68个单位、310人次,拨付大病医疗费234511.19元,结存基金158379.22元。实践证明,实行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对解决企业负担畸轻畸重问题,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保障职工大病的及时有效治疗等都有积极意义。

一、我们为什么要在全县开展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

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县各企业、事业(指自收自支,下同)单位对旧的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探索,收到一定成效,但在职工大病医疗费开支难的问题上,却始终没有找到较好的解决办法。18年4月,我们从一份材料上看到北京市东城区蔬菜公司实行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的情况介绍,深受启发,感到他们的做法为解决单位大病医疗费开支难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由此我们产生了搞大病统筹的想法。结合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我们认真学习了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文章,进一步从理论上探讨了实行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家一致认为,在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企业承包经营生产责任制普遍推行的新形势下,旧的医疗保险制度受到程度不同的冲击,需要不断探索新的途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既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要适应新形势、新体制。在职工大病医疗费方面,改革的根本途径是依靠社会力量,团结起来共同克服大病开支过大给企业造成的特殊困难。思想认识上的深化提高,更加坚定了我们开展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的信心和决心。为使这一项工作稳妥、顺利地开展,我们归纳整理了26个需要弄清的问题,专程赴北京东城区蔬菜公司进行考察学习,并对全县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有关情况搞了调查,对实施统筹进行了可行性研究。

首先,我县企事业单位规模较小、经济承受能力差。全县没有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只占4%,其余均为小型企业事业单位,其中50人左右的占了70%以上,经济效益大多低而不稳,尤其是近二、三年,部分单位生产、经营不景气,少数单位甚至亏损,职工放长假。

其次,职工医疗费负担过重。在比较老的企事业单位中,职工发生大病较为普遍但不均衡。从15年初至18年5月,大病医疗费支付在万元以上的有8个单位,占调查单位总数的10.6%;发生大病61人次,占全部大病人次的43%;医疗费支出15.6万元,占全部大病医疗费支出的75%。物资局(自收自支)一名职工患血癌,6个月医疗费高达4万多元,职工连工资都发不出去,单位由此而陷于困境。

第三,职工大病医疗费支出影响多数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调查发现,大病医疗费支出在不同程度上造成四个挤占、四个影响:挤占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影响多数职工医药费报销;挤占单位的福利基金,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挤占单位的奖励基金,影响职工应得的劳动报酬;挤占单位的流动资金,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识到,职工发生大病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且开支数额较大而又不均衡,这样,对一些效益不好和规模较小的企事业来说,往住不堪重负。因此,大病医疗费完全由各个单位自己负担,已不适应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必须切实加以解决,即实行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将大病医疗费由各个单位负担改为主要由社会负担,依靠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

二、我们的具体做法

首先,我们进行了调查摸底和测算,调查的时间范围较宽,由15年1月至18年5月,长达3年半,调查发生的大病以医疗费开支在300元以上的,既包括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开支,也包括出院后继续治疗月医疗费开支等,内容尽量详细具体。对调查的情况,我们进行多方面分析,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研究解决了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统筹的单位和职工范围面小点好还是面大点好。面小点固然较易推行,工作量也小,但是,必须有部分单位仍然解决不了由于大病医疗费负担过重所造成的问题。同时,从大病统筹收支上来考虑,由于发生大病的不确定性,一般说,发生大病不会随着面的大小而按比例增减。面小,大病未见得发生就少,但基金收入肯定要小,保险系数相对也小。面大了,大病的发生不一定比例增加,而基金收入增大,保险系数也大。所以最后我们按照面宜大不宜小的原则,确定统筹单位范围既包括全民、集体企业,也包括自收自支的全民、集体事业。统筹的职工范围,除固定工、1971年底以前计划内临时工、合同制工人以外,还包括省计划内临时工以及计划外临时工。

二是收缴基金的标准是定低点好还是定高点好。起初我们想把收缴标准定高点,起码是按北京市东城区蔬菜公司月人均3元的标准收缴基金。后来鉴于大病统筹虽是好事,但涉及到各单位的切身利益,有的“沾光”,有的“吃亏”,其经济上的承受能力不同,领导干部及职工思想上的承受力也不一样。因此,为了减少开始实行中的阻力,收缴标准宜低不宜高。由于我们确定的统筹面较大,将会弥补人均标准略低而基金收入少的问题。经过详细测算,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积累”的原则,最后确定按在职统筹范围职工每人每月2元标准收缴。

三是拨付起点低点好还是高点好。我们考虑到众多的小型企事业单位的实际,特别是几个人到50人左右的单位占到了单位总数的71%的情况,经过进一步测算,如果拨付起点定低点,既能使受益的单位增加,而增加的拨付额也不会很多,造成不了支付的困难,同时各单位也比较容易接受,有利于统筹的开展。于是,我们将拨付起点定在300元。

四是统筹的范围包括工伤好还是不包括工伤好。我们认为,职工工伤问题历来有单独政策,不同于一般疾病,而且工作多发生在工建交企业,如果列入统筹范围,将会加大单位之间受益的不均衡,影响部分单位参加统筹的积极性。而且一旦出现严重工伤,耗资巨大,恐非大病统筹所能承受。同时,将工伤与一般大病列入同一统筹范围,也不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因此,我们决定工伤不予列入。

根据调查测算和对上述问题的分析研究,我们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大城县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实施办法》,于18年7月开始在全县实施。具体办法除上述统筹范围和收缴标准外,对统筹金的来源、收缴、拨付范围、办法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缴纳统筹金从单位福利基金中列支,按月上缴;凡因疾病、生育、非因工受伤等住院治疗医疗费超过300元以及出院后继续治疗月医疗费超过300元的,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分段按不同比例拨付,其中,300元至1000元的部分拨付50%,1001元至2000元的部分拨60%,2001元至3000元的部分拨70%,3001元至4000元的部分拨付80%,4001元至5000元的部分拨90%,5000元以上部分拨付100%。拨付大病医疗费的计算方法为速算扣除法,计算公式为:速算扣除数=某档次金额×该档次拨付比例-该档次按分段计算累加拨付的金额。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遵照“保证医疗、克服浪费”的原则,严把单据审查关。住院治疗的,院外单据必须要有医生处方笺。住院期以外的单据,出院后继续治疗期以外的单据以及医疗费以外的差旅费、护理费等各种单据,一律不予报销,以减少漏洞,降低支出。

三、实行大病统筹的效果和体会

我县实行大病医疗费统筹两年多来,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1、起到了互助互济作用,减轻了部分单位的大病医疗费负担。县物资局机关有32名职工,年工资额4万多元。17年11月,一名职工患血癌住院治疗,到18年5月,半年时间就花去医疗费4万多元,给单位造成沉重负担。实行统筹使该单位摆脱了困境,两年间共交纳大病统筹基金1600元,而给他们拨付的大病医疗费却达64972元。目前,全县受益较大的有18个单位,共缴纳大病统筹基金63812元,发生大病124人次,为其拨付大病医疗费160902.25元,纯受益近10万元。职工大病医疗统筹互济互助作用的发挥,不仅使一些企事业单位渡过了难关,不同程度地解决了前面所说的四个挤占、四个影响的问题,也为单位之间形成大体平等的生产、经营环境创造了条件。

2、实行大病医疗费统筹保证了职工大病的及时、持续治疗。过去,因为单位支付职工大病医疗费有困难,不同程度地发生过影响职工大病治疗的情况。还有一些单位,把医疗费按月包干发到个人,职工患病以后,即使是大病,也要自费治疗,以致出现四处借债治病的情况。去年11月,县饮食服务公司一名职工患肝癌住院治疗。当时,单位、本人都无力垫付住院押金3000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用大病统筹基金垫付了押金,保证了职工大病的及时治疗。前面提到的物资局患血癌的那位病人,在医院所说县里搞起了大病统筹,激动地说:“这下我可有救了!”事实确是如此。他前后住院共761天,累计花医疗费66622元,单位只负担了1650元。物资局的领导和同志们都说,是大病统筹救了患者,也救了我们单位。

3、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步探索了路子。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既是社会统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一项内容,它的出现使医疗保险在职工大病方面由原来的“企业”保险过渡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社会保险,从而为全面改革旧的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

目前,又有一些开支渠道混合(部分人自收自支、部分人属财政拨款)的单位,要求参加大病统筹,我们准备把这些单位中自收自支部分的职工吸收进来,使我县的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工作向更广阔的范围发展。

在具体组织、实施大病统筹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搞好大病统筹的前提。大病统筹是一项新工作,总会经过一个被人们逐渐认识的过程。为此,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非常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主管劳动人事工作的常务副县长在动员大会上讲意义、提要求,明确提出凡应该参加统筹的单位都要无条件参加,使这项工作在很短时间内顺利开展起来。实施以后,县政府和上级部门还经常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对个别单位领导存在短期行为、“吃亏论”等思想,不愿参加统筹的,领导亲自出面做工作,使大病统筹很好地坚持了下来。同时,我们社会保险所也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单位领导对大病统筹重要性的认识和参加统筹的自觉性。县生产资料公司开始不愿参加,后来参加了,又多次要求退出。局领导和社会保险所的同志,多次亲自到企业进行疏通,做思想工作。后来,该公司书记心脏病发作转至天津住院治疗,医疗费达12309元,我们及时给他们拨付10659元。而至此时,这个单位交纳大病统筹金仅1206元,单位领导感慨地说:“原来我们以为发生不了大病,交纳统筹金是白吃亏,看来错了。还是参加统筹好,互助互济力量大”据我们统计,曾经有十几个这样的单位,当初参加比较勉强,有的后来还想退出,在我们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和单位职工发生大病的事实教育下,改变了对大病统筹的看法和态度,由消极变为积极。

二是认真转变工作作风,坚定地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是搞好大病统筹的重要条件。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企事业单位排忧解难,是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为此我们经常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座谈了解,倾听广大干部职工对这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同时,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坚持从实际出发,设身处地的为基层着想。譬如,我县实施大病统筹是从18年7月1日起,而已发生的职工大病却不是自7月1日始,当时单位来申报,很难分清医疗费中哪些是7月1日以前或以后的,我们没有因此不予拨付。而是以住院总天数除医疗费总数,再乘以7月1日以后住院天数,按规定比例予以拨付。 这样做,参加统筹单位比例比较满意。此外我们还尽量简化手续,方便基层。拨付比例原来设计的是分11个档次,后来我们把它修改为6个档次。对拨付金额计算方法,我们也由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改进为速算扣除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拨付医疗费,按规定是大病发生后10日内申报,由于种种原因,单位申报晚了,我们也照常及时予以拨付,不使单位产生工作麻烦和申报困难的想法。

三是测算科学,方案合理是搞好大病统筹的关键。特别是收缴标准和拨付比例要尽可能适当,开始时能低就不要高,并且要把拨付的重点放在耗资较多的大病上,耗资越多,拨付比例就越高,以保证众多的小单位不因职工大病发生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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