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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单位也要为职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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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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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应聘于某公司,双方约定了半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张某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违规操作,试用期结束时,该公司以张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

  张某认为,公司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失业时应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公司则认为,张某不是正式员工,公司无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人士认为,《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明确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那么该公司理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梁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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