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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如何筹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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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资金来源,原则上采取"三三制"的办法解决,即财政预算安排三分之一、企业负担三分之一、社会筹集(包括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三份之一,具体比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财政承担的部分,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解决,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解决;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留缺口。

对于财政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资金缺口,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对财政承受能力较强、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当期发放出现的资金缺口,要动用社会保险基金历年结余和通过增加财政投入解决,中央财政不予补助。

国有独资盈利企业和国有参股、控股企业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资金,原则上都由本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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