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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丁苯橡胶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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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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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4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自2003年9月9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丁苯橡胶征收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7年11月22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韩国锦湖石油化学株式会社(Kumho Petrochemical Co.,Ltd.)的丁苯橡胶(涉及海关商品编号4002191100、4002191200、4002191900和4002199001),海关按照2.9%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二、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苯橡胶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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