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企业破产重整职工有补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1 08:58
人浏览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困难,这些困难有的会成为公司的跳板使公司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有的则会导致公司无法渡过难关进而破产的,破产之后是可以进入重整程序的。那么企业破产重整职工有补偿吗?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破产重整职工有补偿吗

  企业破产重组,未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以继续履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破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实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各有关人民政府要在实施企业破产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安定。

  二、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享有的经济补偿金可与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同作为第一顺序优先受偿,这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破产重整申请人范围

  新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一般情况下,重整申请为债务人或者其债权人,该申请无前置程序可直接向法院提出。

  新破产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该规定则将重整申请人的范围扩展至债务人的出资人(股东)。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企业破产重整职工有补偿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企业破产重整员工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如果公司未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此时双方的劳动关系依然是存在的,不需要支付补偿;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