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企业破产重整职工补偿金按什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15 10:20
人浏览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类困难,有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会导致破产,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重整,是先债务的清理和企业调整,摆脱困境,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话,就需要对职工进行补偿,那么企业破产重整职工补偿金按什么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企业破产重整职工补偿金按什么标准

  1、企业破产重整职工安置是根据《破产法》规定的,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各有关人民政府要在实施企业破产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安定。

  2、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其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并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赔偿。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到一年之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以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的。

  二、破产重整申请人有哪些

  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与破产清算将债务人的财产公平的分配给债权人的立法旨意不同,其更侧重于拯救身陷困境的债务人,实现企业再建。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重整: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经营,实现债务清理和企业调整,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性债务清理制度。

  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情况:

  1、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

  2、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初始申请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可以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提出。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的规定的,应当裁定许可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予以公告。

  三、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

  1、破产重组是经济学术语,法律术语是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一样属于破产程序。

  2、区别在于:

  (1)设立目的不同。前者在于挽救企业,后者在于使企业消灭;

  (2)价值功能不同,前者积极预防债务人破产,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后者体现的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功能,消极地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

  (3)具体措施不同。前者采取一些保护性的措施,对企业的财产、债务及经营事务进行必要的整合,包括追加投资、对债务履行的合意推迟和减免、企业的合并和分立等等,后者要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主要有拍卖、强制变卖、折价出售等措施;第四,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不同。前者力图使债务人复兴,保留并提高企业的财产和营运价值,债权人自然能获得更大的利益,后者中的债权人只能以债务人现有财产为限而受清偿,而且财产变价可能使企业损失巨大,债权人最终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的清偿极为有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企业破产重整职工补偿金按什么标准等知识,由此可见,对于破产重整的企业,需要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来给职工赔偿,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算一年,不满六个月的算半个月工资补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