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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有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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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平时生活中都听说过公司破产的,当企业资金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时候,就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程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具体手续大家都知道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破产有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

  一、破产有什么手续

  (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五)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六)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七)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二、公司破产的前提是什么

  公司宣布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三、企业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2、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4、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5、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破产有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我们国家的破产法对公司破产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公司宣布破产不是领导宣布就可以生效,而是需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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