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怎么办理清算组备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31 08:26
人浏览

  一家公司如果想要申请破产的话,是需要向法院申请只有,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是有时间规定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需要办理清算组备案。那么怎么办理清算组备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怎么办理清算组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备案事项申请表》;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股东会关于撤销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被撤销的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需核对与上次备案是否一致);

  5、如已在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应再次登报公告该公司将继续经营并解散清算组;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清算组备案是什么意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要准备哪些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清算清算组成员

  1、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法院对债务人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经营管理,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便直接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及变卖清偿;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仅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代表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它也不能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

  2、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将其称之为清算组,并在该法第24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怎么办理清算组备案”全部内容。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