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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宣布破产需要补偿员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1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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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企业还是工厂可能都会走到破产清算的时候,企业的破产清算是要跟赔偿员工,既然企业需要,工厂是不是也需要这个就是一个问题了,也是大部分在工厂里的人想知道的问题,所以工厂宣布破产需要补偿员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工厂宣布破产需要补偿员工吗

  需要的。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以效益不好要解雇员工而不给补偿也是违法的,在企业破产后,企业仍然要给员工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发放欠员工的工资,补缴各项法定保险金,而且这些费用的支出是排在债权人债权主张之前先行支付的,然后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将实际情况、档案等告知当地人社部门,方便员工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或者个人缴纳(以个人名义)社保。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是什么

  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

  破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工厂宣布破产需要补偿员工吗的相关介绍,不管是企业还是员工在破产清算的时候都是需要补偿员工的,至于这些补偿员工的标准或者说是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就是大家需要知道的了,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到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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