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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留守人员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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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企业如果经营不善的话,也许就面临了破产的风险,申请破产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办理起来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所以还需要一些留守人员,那么企业破产留守人员期限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企业破产留守人员期限

  所谓留守人员,是指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由清算组依法指定的协助清算组核对债权债务、解决业务遗留问题、按要求回答债权人和清算组有关询问的破产企业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统计人员、保管人员、保卫人员必须留守。

  二、企业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三、企业破产需要注意什么

  1、企业破产债权申报需要的证据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如下证据:

  (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

  (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2、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要注意哪些问题

  (1)债权登记造册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2)债权核查确认

  依照以上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3)查阅和异议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企业破产留守人员期限"等相关法律知识。按照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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