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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1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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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比较大的债务危机,已经没有现金流或是贷款可能性,此时公司老板不得不去申请破产。但是,公司要申请破产也是有条件,不是想要申请破产就能够去申请呢,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申请破产有什么特点?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

  新《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二、申请破产程序

  (一)由公司所持有股份的人员开会决定提出将要申请破产的决定;

  (二)在申请破产的十五天以里要将清算人员组织好、从而进行有关清点;

  (三)清算组要在组织完成开始工作的十天里告知债权人,而且要在六十天里要在报纸上进行公开告知。债权人如果收到了告知事项的,应该在收到通知的时候开始三十天里,或者是并没有收到通知的,在清算组登报公告的时候开始四十五天里,要对清算组将自身债权申报。

  (四)清算组在梳理清楚公司所有财产,将这些资产进行分类编纂成为用来还清债务的和显示剩余财产的文件后,要提出清算方式,而且要通报到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让这些组织知道并认证。

  公司的财产是用来承担清算组的工作报酬、在公司上班的人的薪酬和五险一金的缴纳,还有因为申请破产而对员工要做出的赔偿金、应该上缴的税款所要支出的的费用。在解决完上述所有问题后所剩下的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占比的支付给所有股东。在清算所持续的时间里,公司虽然属于存续状态。但仍然不可以进行除清算外的所有工作。公司财产在做完所有偿还前,是不能给股东的。

  (五)清算组在经过整理计算出公司所有财产并将这些资产进行分类,编纂成为用来还清债务的和显示剩余财产的文件后发现这些资金并不能够承担得起来所有负债,这时候就要去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当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确定其已经破产以后,清算组的任务应该交由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完毕时,清算组要提交上来所有的相关文件记录,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提交进行确认,还要同时给到公司所登记的相关单位,申请注销公司,经记录、公告公司停止。

  三、破产程序的特点

  与其他民事诉讼程序相比,破产程序有以下几个特点:

  (1)破产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程序。破产程序属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范畴,但它又是解决企业破产的专门的法定程序。破产案件的处理首先要符合破产程序的专门规范的要求,只有在破产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

  (2)破产申请程序中,只有破产申请和人和被申请人,没有原告和被告。破产程序是由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而开始的,而不是基于原告的起诉。

  (3)破产程序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存在。因为破产程序的重要功能是将债务人的财产向全体债权人公平合理地分配。防止个别债权人优先得到清偿等分配不公现象。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则不会出现上述情况,也只要适用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就可以了。

  (4)破产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破产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主要是为了尽快结束破产后的善后处理工作,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使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

  公司破产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债权债务的清偿,如果没有处理妥当债权债务可能就会导致破产纠纷。破产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程序。破产程序属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范畴,但它又是解决企业破产的专门的法定程序。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介绍的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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