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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正在走破产清算申报流程,购房人起诉和正常等破产清算赔的优先次序有区别吗?

破产清算 2024-06-26 11:0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在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债权人的清偿顺序是有区别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通常如下: 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可以从抵押物变价款中分出一定比例优先受偿; 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设定优先受偿上限或比例)、劳动债权(包括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职工的补偿金); 所欠税款及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普通破产债权。 因此,如果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合同的签署并且支付了部分款项,他们的权益通常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得到较高的优先考虑。具体的清偿顺序和金额还需要根据破产管理人的调查和法院的裁决来确定。
  • 购房人起诉和正常等待破产清算赔偿的优先次序是有所区别的。正常等待破产清算赔偿的购房人债权将按照破产清算的法定程序进行清偿,而起诉的购房人债权则被视为普通的破产债权,在清偿顺序上处于较后的位置。同时,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优先权对购房人债权清偿顺序的影响。
  • 购房人起诉后的债权也会并入破产债权,由破产程序按法律规定顺序支付。
  • 你可以更详细地描述一下你所关注的问题,这样我才能更好地帮助你分析
  • 你好。在法律上没有区别,只是法院判决的,管理人审查会更方便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你好,请问具体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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