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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破产职工怎么安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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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不仅仅是私人企业会破产,国营企业也是会破产的,但是国营企业的员工可能就需要了解一下怎么去安置自己了,是选择直接那赔偿金还是有其他的选择,所以国营企业破产职工怎么安置?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国营企业破产职工怎么安置

  国务院从1994年开始陆续发布了一些行政规范,包括《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1996年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492号),

  对依照这些规范进入破产的企业(我们一般称“政策性破产”)的职工安置给出了超越法律规范的特殊优惠,在用于清偿的破产财产上明确土地使用权必须首先用于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甚至已抵押的土地所有权变现也可以用于偿付职工安置费,并将职工住房及其它社会性资产如幼儿园等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而实际清偿的范围和标准也有所突破。

  自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破产法》依然为政策性破产留出了空间,规定在该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二、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按照企业对职工的工资所欠的比例来进行一个支付,当然如果企业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的金额需要根据他平均的工资为基本的基数,6个月以上的话,是按照一年计算。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破产债权人的清偿顺序

  1、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包括欠付正式职工工资和非正式职工工资;

  2、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支付职工的补偿金;

  3、企业职工劳动保险费用;

  4、企业向职工集资借款在扣除违反法律规定高息部分后应偿还款项。

  企业破产后职工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以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除此之外,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经济补偿金财政补助标准=下岗职工进中心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实际工资年限×财政补助比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国营企业破产职工怎么安置的相关介绍,国营企业如果破产的话员工也是会有一定的安置政策,可以去了解一下的呢,但是国营企业一般来说会比较稳定一点,如果真的遇上破产了,就要好好的去了解一下这些政策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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