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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有商标评审委员会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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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不仅设立了省市行政区,还在地方设立了众多的委员会以帮助民众解决生活上的问题,民生大计依靠的是政府与群众的互相理解与帮助,行政机关公开政务,透明处理,群众也更能了解政务信息,那么地方有商标评审委员会么?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地方有商标评审委员会么

  商标评审委员会是我国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质监总局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要求开设的承担解决商标异议事项的主管机关,关键以案件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做出商标评审决策或是判决的方法,在商标注册申请办理全过程中、商标注册后,及其注册商标应用全过程中依规对商标开展受权和土地确权,定义商标支配权履行和维护的范畴,维护保养和睦诚实守信的商标注册纪律。

  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依法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具体职责是:

  (1)受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复审申请并作出复审决定。

  (2)受理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复审申请并作出复审裁定。

  (3)受理不服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复审申请并作出复审决定。

  (4)受理当事人依据《商标法》规定提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并作出裁定。

  以上四项,前三项显然为商标局审查程序的再审,后一项撤销申请虽为直接向评审机关提出,但撤销申请所涉及的商标均为商标局审查注册的商标,因此,其实质仍为再审程序。

  由以上职能看出,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商标局的复审机构,这个机构的设立,是为商标权益人提供一条行政救济渠道,以利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以上职能还可看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责就是确认、维持当事人的正当权利;阻止、撤销当事人的不正当权利。因此,商标评审工作对于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三、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效决定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地方有商标评审委员会么的相关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一个部门,地方不单独设立该部门,如果对该委员会的评审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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