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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安监局开展《职业病防治法》集体学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3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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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济宁市安监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该部法律。

主讲人员从本次《职业病防治法》修订的背景、目的、内容等多个层面详细解读了法律条文。通过学习,使全体机关干部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监管职责,明确了《新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前期预防主体责任职责、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济宁市安监局将以本次学习活动为起点,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一系列制度,切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王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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