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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酒里发现老鼠头工商调解赔付500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3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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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于宝库

  5月11日,和龙市八家子镇某饭店的后厨王某从市场某副食品摊购买了瓶调味酒回到饭店后,打开瓶盖正准备使用时,发现里面好像有异物,经仔细查看发现该异物有点像老鼠。在与摊主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某找到和龙市工商局八家子工商所,希望能够解决。

  经工商所工作人员检查,确认该调味酒里面的异物是已经泡了很久的老鼠头部。于是工商所找到该调味酒的批发商,双方进行调解。5月15日是,记者了解到,该批发商同意为王某赔付5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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